第17章 带杨华回家-《西南往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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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你要做的事多了,马上我们就要准备迎接中午的生意,我做什么你跟着我做就行了。”孙艳梅边收拾碗筷边说。

    “那好吧。”杨华说着伸手去衣兜里把烟拿出来,发现烟盒里只剩下一支烟了。

    这一幕被孙艳梅看到,她放下手中的碗筷,去收银台的烟酒柜上拿了一包“黄果树”扔给杨华,又从自己身上掏出一百块钱递给他。

    杨华拿了烟,钱却不接受,“梅姐,烟记我账上,发工资的时候扣掉就行了,钱我不能拿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预支给你的工资,不是我送给你的,你一个大男人,身上没点钱怎么行。”孙艳梅说完,把钱塞给杨华,端着碗筷进了厨房。

    就这样,杨华就在省城的艳梅川菜馆里待了下来,白天帮孙艳梅做事,晚上就住店里。

    因为对孙艳梅有感恩之心,他做事很卖力,也很勤快,帮着孙艳梅把餐馆打理得井井有条。

    而孙艳梅也并没有拿他当个打工的,一点老板娘的架子也没有,就像对自己的弟弟一样,不忙的时候能自己做的事情尽量不叫他去做。

    几天下来,杨华跟孙艳梅也熟了,跟她的女儿婷婷相处得也挺好。

    周边做生意的人们有时候会跟孙艳梅开玩笑,说她找了一个年轻男人。每每这个时候,孙艳梅总是害羞地一笑,说她哪有那样的福气。

    有粗犷的男人就跟孙艳梅继续开玩笑,说孙艳梅啊,你比他大,主动点把他带到家里去,灌点烧酒把那事做了不就成了吗?

    孙艳梅总是笑,说不是人人都像你们这样的,粗俗,下流!

    杨华决定在艳梅川菜馆待下来的当天下午,就用餐馆里的座机电话打了李浩然的BP机,告诉他自己在南都的一家川菜馆里打工,一切都挺好。

    由于没法联系父母,杨华叫李浩然把餐馆的电话号码告诉他父母,让他们有空给他打个电话。

    结果才挂了电话没多久,李浩然就带着杨华的母亲去杨华家路口的那家杂货店门口,用公用电话给杨华打了电话。

    杨华的母亲在电话里抽泣着,先是责怪自己的儿子惹事生非,说女朋友没有了就没有了,干嘛要去打人家,搞得现在有家不能回,在外面漂流浪荡。

    随后又安慰杨华不要太担心他们,除了他走的那天警察来过一回后,后来就没人来找过麻烦了,估计是肖丽从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。

    最后告诫杨华在外面要安分守己,不要动不动就跟人家打架闹事,更不能做违法乱纪的事,二十多岁的人了,也该学沉稳一些了。

    杨华的母亲说完后把电话递给了李浩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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