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2章 追拿劫匪2-《西南往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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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几分钟前,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,说白云区东陵路某家银行遭遇劫匪打劫。

    当时刘志刚就在局里面,听到上面部署后,他第一个冲出办公室,骑上单位大院里的警用摩托车第一个赶往事发地。

    敢在闹事区抢劫银行,这可不是一般小混混们敢做的事,虽然刘志刚不能确定这次抢劫银行的是上次抢珠宝店的那帮家伙,但他最近对于这种抢劫案比较敏感,一听到出了这种事,比谁都跑得快。

    根据刘志刚最近的判断,马东很有可能跟那群抢劫珠宝店的劫匪混在一起了。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,马东混迹社会多年,如今身上背着两条人命,刚好又遇到一伙暴徒,不跟那些人混在一起才怪。

    既然他跟那些人混在一起,那肯定迟早还会干这种事,只是他没想到会这么快。

    事实也像刘志刚判断的那样,那天晚上搭上劫匪的顺风车离开闹市区后,马东跟着他们去往一个城乡结合部。

    城乡结合部的人员比较复杂,来自四面八方的人都有,也是治安比较混乱的地方,这种地方相对比较难以管理。

    突然之间变成了亡命天涯的人,马东也不知道要去哪里,几个匪徒见他人高马大,又有一身本事,就把他留在了身边入了伙,准备过段时间再干一票大的,然后偷渡到国外去过逍遥自在的日子。

    后来劫匪们知道了马东曾经是白云区地头蛇王坤的手下,后来又是石克尧的同党,加上他身手了得,于是就推崇他为大哥,成了这群匪徒的老大。

    这群匪徒基本上都是南都本地人,甚至有个别的还在王坤的手底下混过,他们以前干的都是拦路抢劫的勾当,后来慢慢发展成为抢超市、抢珠宝店。

    结识马东后,更加增强了他们要“干一票大的”这个决心,于是就策划了这起银行抢劫案。

    刘志刚见面包车跑得飞快,提醒杨华好好坐稳,他也要飙车了。

    如果是高速公路或者直线距离,普通摩托车是跑不过面包车的。但这是闹市区,面包车窜得再快也不过七八十码,而摩托车的优势就在于灵活,这也是刘志刚出警后选择摩托车的主要原因。

    刘志刚驾驶摩托车的技术非常好,只见他不过十几秒钟就快赶上了面包车。

    一伙劫匪见刘志刚和杨华离他们越来越近,一个个都慌张起来,催促司机加油开快点,哪怕他们知道司机已经把面包车开出了跑车的感觉。

    “再开快点!他们就要追上来了!”马东大声喊道,此时他早已经扔了帽子和墨镜,粘在嘴上的胡须也撕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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